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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办公厅关于《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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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01 01:33:27  来源: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3179
核心提示:《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现将条例草案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4-01 截止日期 2021-04-2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辽宁
备注  
    《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现将条例草案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均可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该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4月26日
 
    三、联系电话:024-86681951  86681927
 
    024-86681921(传真)
 
    四、通信地址: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邮编:110842)
 
    五、电子邮箱:lnrdfzw921@163.com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3月31日
 地区: 辽宁 
 标签: 地方性法规 草案 储备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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