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能源资源节约,保障能耗双控任务完成。按照《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借鉴其他省份做法,省发展和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河北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4月12日前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人:陶英川 联系电话:1383316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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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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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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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3-12 | 截止日期 | 2021-04-12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河北 | |
备注 | 征求《河北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意见
《河北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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