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医疗科普宣传的边界,提升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更好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会商有关部门,依照《广告法》《行政处罚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研究起草了《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邮件发送至:ggsjd@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 附件1:《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附件2:《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