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全省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办固体函〔2019〕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73号),我厅起草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并于2021年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我厅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信封请注明“《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等2个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524216057@qq.com
联系人:沙菁洲 联系电话:028-80589060
附件:1.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