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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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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17 04:41:50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17
核心提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市监信监规字〔2018〕2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0日。为继续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现欲延长有效期1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反馈意见。
发布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7 截止日期 2020-11-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山东
备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市监信监规字〔2018〕2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0日。为继续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现欲延长有效期1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反馈意见。
 
    传真:0531-88527879
 
    电子邮件:sdgsxy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有效期 违法 市场监督 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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