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要求,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我厅。
意见征求时限:2020年11月12日-20日,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书面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371-66309221
电子版请发至邮箱:hnhjjcjc@163.com
联系电话:0371-66309221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