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黔委厅【2017】93号),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我厅组织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征询社会各方意见,请将您的宝贵建议意见于8月15日前反馈给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
联系人:曾程 ?电话:0851-8557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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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