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食品贮存服务行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贮存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我委起草了《天津市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请于2020年5月13日前反馈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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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