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浙江省地方性法规立项工作规则》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社会各界可以就明年省人大常委会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提出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针对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并属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范围。
社会各界提交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法规名称,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有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法规草案建议文本。相关材料请寄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仁谐路1号,邮编:310025),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zjrdfgwb@163.com。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对立法必要性强且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将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联系电话:87056301;87050754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