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请机关各有关处室严格按照本计划,开展省局2025年度的日常检查、个案检查。在“扫码入企”APP正式应用以前,请于涉企行政检查开展前,将经营主体名单报省局法规处备案。对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的,将受到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跟踪监督。
二、机关各有关处室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的,应当拟定专项行政检查计划,并报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批准和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公布后,该专项检查方可实施。涉企专项检查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当联合拟定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