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为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提升备案效率与服务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通知要求,拟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4月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现行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体系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此次修订旨在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备案管理机制。
从备案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在企业内部适用、报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这一规定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促使企业主动提升产品标准,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明确,企业标准中无严于国标或地标食品安全指标的,无需备案,减轻了企业不必要的负担。
备案流程上,全面推行线上办理,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 “广东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系统” 即可完成申办。该系统还与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对接,实现信息直报、公开和查询,极大提高了备案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捷性。而且,备案工作不再设有效期,企业需持续跟踪标准执行情况,根据法规标准变化、原料工艺改变等及时调整标准,重新申请备案,确保标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在备案材料方面,申报企业需提交备案登记表、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编制说明要详细列出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安全指标及依据,并提供佐证材料,这有助于监管部门准确评估企业标准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监管层面,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实施备案及备案后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标准执行中的问题。若发现备案标准存在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反映,监管部门会及时处置,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备案标准,将作失效处理。
此次广东对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修订,是适应食品行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备案管理,既能更好地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广东食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抓住此次征求意见的机会,积极反馈,共同推动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