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效率,《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原相关通知废止。
《通知》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在备案性质与责任方面,明确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是存档、备查过程,并非行政许可,食品生产企业需承担标准备案的主体责任。
在管理优化措施上,实行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通过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执行标准。备案程序大幅优化,取消备案前、备案中审查及公示环节,简化申请材料,转向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事后管理,若企业标准违规,需及时改正。
同时,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和省疾控中心将对备案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相关平台的对接及数据衔接,方便企业网上在线办理备案和废止标准。此外,鼓励企业提升标准制定和应用水平,如与第三方技术机构合作,参与标准评价等活动,助力食品企业标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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