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第117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2025年政府立法工作,推进立法工作计划有效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好政府立法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切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法规规章上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等奋斗目标,加快立法进程,以高质量立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 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要紧扣改革发展所需和人民群众所盼,突出立法重点,持续加强民生保障、生态环保、依法行政等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坚持科学立法,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注重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推动解决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扎实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切实增强立法计划项目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坚持民主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发挥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立法意见建议,真正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活动中。要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程序,准确把握上位法、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精神,确保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持续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 、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立法工作计划高效落实
立法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时限要求,确保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高效完成。纳入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立法评估分类管理办法》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做到人员、经费、进度、责任四落实,按时报送送审稿、说明和有关材料,为立法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经评估,送审稿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省司法厅要按照规定退回责任单位重新研究起草;无法按时报送送审稿的,省司法厅可终止立法程序,责任单位要向省政府书面说明情况。纳入重点调研的项目,责任单位应于7月底前完成立法前期工作并提交省司法厅,为下一年度省政府立法做好项目储备。纳入酝酿论证的项目,责任单位要提前着手,做好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等基础工作。
省司法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对于时间紧、难度大的重大立法事项,必要时提前介入;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要加大协调力度,努力把重要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同时,要实时掌握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 、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15项)
( 一 )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9项)。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1. 青海省统计条例 | 省统计局 |
2. 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省司法厅 |
3. 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 | 省民政厅 |
4.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 | 省农业农村厅 |
5. 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省林草局 |
6. 青海省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 省司法厅 |
7. 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 | 省自然资源厅 |
8. 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 | 省市场监管局 |
9. 涉及与上位法、相关政策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 | 省司法厅 |
(二)拟由省人民政府审议的规章项目(6项)。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1. 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 (修订) | 省发展改革委 |
2. 青海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 省生态环境厅 |
3. 青海省瓦里关全球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 省气象局 |
4. 青海省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5. 青海省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 省林草局 |
6. 涉及与上位法、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政府规章专项清理 | 省司法厅 |
二 、重点调研项目(28项)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4项)。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1. 青海湖国家公园条例 |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
2.青海省政务服务条例 | 省数据局 |
3. 青海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 |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4. 青海省科技创新条例 | 省科技厅 |
5. 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修订) | 省地震局 |
6. 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7. 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省司法厅 |
8. 青海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省应急管理厅 |
9. 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 | 省林草局 |
10. 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 | 省地震局 |
11. 青海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12. 青海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 省发展改革委 |
13. 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 | 省交通运输 |
14. 青海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 省农业农村厅 |
15. 青海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 省数据局 |
16. 青海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 | 省地震局 |
17. 青海省防沙治沙条例 | 省林草局 |
18. 青海省绿色算力产业促进条例 | 省数据局 |
19. 青海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20. 青海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
21. 青海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 省林草局 |
22. 青海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 省气象局 |
23. 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24. 青海省供用电条例(修订) | 省发展改革委 |
(二)拟由省人民政府审议的规章项目(4项)。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1. 青海省殡葬管理办法 | 省民政厅 |
2. 青海省城镇供热管理办法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3. 青海省农村牧区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省地震局 |
4. 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三、 酝酿论证项目(17项)
(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15项)。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1. 青海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2.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 | 省民宗委 |
3. 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 | 省民宗委 |
4. 青海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 省发展改革委 |
5. 青海省林草长制条例 | 省林草局 |
6. 青海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 | 省军区 |
7. 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省生态环境厅 |
8. 青海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9. 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 省交通运输厅 |
10. 青海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 | 省农业农村厅 |
11. 青海省招标投标条例 | 省发展改革委 |
12. 青海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 省农业农村厅 |
13. 青海省调解条例 | 省司法厅 |
14. 青海省社会救助条例 | 省民政厅 |
15. 青海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 |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二)拟由省人民政府审议的规章项目(2项)。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1. 青海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 | 省司法厅 |
2. 青海省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 省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