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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特殊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市监办食生〔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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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2-25 16:31:44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服务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特殊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鄂市监办食生〔2025〕22号
发布日期 2025-02-25 生效日期 2025-02-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体系检查机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

《2025年湖北省特殊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方案》已经省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湖北省特殊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服务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特殊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体系检查是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对特殊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的系统性监督检查。通过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标准要求,帮扶指导企业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完善贴合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防范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检查及帮扶指导对象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对本辖区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每年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体系检查的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要求,以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实际,省局今年拟对除武汉市外全省范围内28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附件1)、10家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附件2)开展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若因停产等原因不能开展体系检查,由省局适时调整检查对象)。

武汉市特殊食品和高风险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由武汉市局按照“三年全覆盖”要求,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实施,于11月底前向省局报送相关情况。

三、检查及帮扶指导方式

检查及帮扶指导采取省局组织管理、现场检查组实施实地检查和帮扶提升、观察员配合现场协调、属地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置等方式进行。省局将根据需要遴选技术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现场检查组由省局监管人员担任领队、属地监管人员担任观察员、技术机构人员担任检查组成员,共同开展工作。属地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参与体系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逐项验收,逐级向省局报告整改验收情况。

四、检查及帮扶指导内容

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贮运及交付控制管理、检验管理等10个方面内容。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人员和管理制度、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设备、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研发、检验、物料及产品的贮存运输管理、产品追溯和召回、注册及生产许可条件的保持等11个方面内容。

(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资质、人员和管理制度、研发、厂区、厂房和车间、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原料与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产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追溯和召回、注册及生产许可条件的保持等14个方面内容。

(四)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12个方面内容。

五、职责分工

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省局负责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制定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方案,择优遴选技术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组建现场检查组,派人担任领队,指定现场检查组长。对体系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的全程跟踪、评价与管理等。

(二)技术机构负责协助现场检查及帮扶指导的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协助省局制定具体现场检查技术方案,选派优秀的体系认证检查员参与现场检查组,为现场检查及帮扶指导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检查组负责开展现场检查及帮扶指导,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中所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开展现场检查、完成《操作指南》配套文书及表单的填报、帮扶指导企业制定及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等。

(四)市县局负责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置。包括:派遣观察员见证现场检查过程,对检查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督促企业整改检查所发现问题,对整改情况现场验收,报送整改验收报告等。

(五)观察员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协调,全程参与现场检查,见证现场检查全过程,在相应文书上签字、记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派遣单位反馈体系检查结果等。

六、检查程序

体系检查的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照《操作指南》中有关流程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地要高度重视体系检查工作,密切配合省局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好选派观察员、现场协调、督促企业整改、完成整改验收及报送整改验收报告的责任。

(二)排查风险,跟踪整改。各地对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企业整改完成后,要对企业的整改情况现场逐项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将依法处置、企业整改等情况逐级报送省局等。

(三)高质高效,提升能力。技术机构要协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计划,协助挑选专业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组长,合理配置检查组成员,高质高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指导企业开展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体系检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检查组要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接受被检查企业和观察员的廉洁监督;要严格落实各项廉政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情况,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2025年特殊食品体系检查企业名单

2.2025高风险食品体系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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