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0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明厨“不明” 亮灶“难亮” 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行业管理的建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0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明厨“不明” 亮灶“难亮” 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行业管理的建议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01 09:24:02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提出的106号提案《明厨“不明” 亮灶“难亮” 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10-31 生效日期 2024-10-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民革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106号提案《明厨“不明” 亮灶“难亮” 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贵单位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建议:一是监督管理机制要全程常态。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餐饮监管体系,加大入网餐饮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主体责任落实要全域覆盖。督促网络餐饮平台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和加强自身监管,严格落实准入制度。三是行业稳定发展要全民参与。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探索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模式,形成共治合力。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贵单位在提案中对我省网络餐饮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一是常态化加大入网餐饮商家监管力度。全面检查外卖商家资质管理、食材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餐食配送等,对整改不力或屡查屡犯的商家,增加检查频次,实行持续性现场检查,压缩违法经营空间,达到规范经营目的。聚焦群众关切的“网红店”以及订餐量大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外卖配送凉拌类、现榨果汁、奶茶等餐饮食品等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组织专项抽检,抽检不合格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有效压实平台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外卖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入网餐饮商家资质审查核验义务,与外卖商家逐一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平台和外卖商家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推进网络餐饮商家电子证照在订餐平台的应用,从源头杜绝无证无照、证照不一致、冒证、套证等问题,让消费者更加清晰可见证照公示内容,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迅速确定责任主体,实现有效维权。深化网络餐饮协同治理机制,推进商家健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入驻和评价规则,将“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纳入入驻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强化对外卖商家的经营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制度,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性,有效发挥群众力量,倒逼网络餐饮商家主体责任落实。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通过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案例,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营造“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社会氛围。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控入网商家合规。与美团、饿了么建立主体交互机制,平台共享调用市场监管部门商家证照主体信息并比对核验商户真实有效性,确保入网商家合法合规。二是推行“电子证照”公示。美团、饿了么共享调用“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电子版”,并在订餐平台公示,解决原有拍照上传证照不清晰、经营与配送地址不一致等问题。2023年以来,美团、饿了么合计公示电子证照超22万家次。三是推进“阳光厨房”直连。协调饿了么、美团平台与通讯运营商开展“阳光厨房”数据直连对接,减少视频流链路环节,提升“阳光厨房”视频打开速率。四是开展“红黑榜”公示。将后厨脏乱差等问题商家列入“黑榜”并进行公示,倒逼网络餐饮商家规范经营。2023年,共计公示1055期,公布黑榜7098家,红榜4432家。五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共检查网路餐饮商户143476家,责令整改41038家次,立案查处未安装“阳光厨房”案件1582起、未使用“外卖封签”案件2815起。公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以“昆仑”行动、“剑锋”行动为载体,对涉嫌在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销售假劣牛肉烧烤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六是赋能提升监管质效。创新“数智人”技术,利用机器模拟消费者在订餐平台点击“阳光厨房”,截图留存未安装“阳光厨房”、打不开等问题图片并进行固证,推送属地监管部门核查闭环处置。2023年线上巡查17.91万家次,发现问题3.81万个。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平台管控力度。运用公平在线,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对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及时进行治理。对平台开展合规指导,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切实把好商家入驻关口。二是督促商家规范经营。重点治理采购的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防设施”不全、餐具洗消不到位、环境卫生脏乱差、食品储存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外卖商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加大曝光力度。持续推进县(市、区)通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随机查餐厅”行动,曝光惩戒食品安全失信主体和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倒逼外卖商家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外卖商家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网络餐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了解食品安全领域相关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地区: 浙江 
 标签: 网络餐饮 市场监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2912)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