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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4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立农产品应急流通体系的建议 (苏市监复字〔2024〕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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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15 13:52:52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4
核心提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4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立农产品应急流通体系的建议
发布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市监复字〔2024〕131号
发布日期 2024-07-12 生效日期 2024-07-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周巧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产品应急流通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当前农产品应急流通体系存在问题分析非常到位,对建立农产品应急流通体系的建议十分中肯。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立足单位职能,持续强化农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追溯管理。开发上线省食品经营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推动全省61家农批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实现入场销售者主体建档,以及食用农产品进货信息、交易信息等信息化归集管理,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

二是推进规范提升。我局结合有关部门推动农批市场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目前全省已有12家一级农批市场通过先进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体系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过程,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入场、贮存、销售等过程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湿度条件。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我局加强对储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批市场和销售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关键人员管理,强化培训和技能提升,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贮存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督促网络用农产品销售者合理设置前置仓,配齐配全保鲜、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建议内容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加强与商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做好农产品应急流通体系建设;同时,继续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孟祥亮

联系电话:025-8553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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