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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商建函〔2024〕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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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6-25 17:03:19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26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有关活动的通知》,山西省商务厅印发山西省“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晋商建函〔2024〕247号
发布日期 2024-06-18 生效日期 2024-06-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有关活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282号),制定了《山西省“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有关活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282号)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扎实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和村级商业网点改造,不断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融入现代流通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原则,针对乡镇集(农)贸市场、商贸中心、特色大集和村级便民商店软硬件升级改造需求,组织有改造意愿的农村经营主体同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专业服务提供商开展需求对接,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拓展消费场景,便利居民生活。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样板大集”。各市要加强对“集市经济”的规范管理和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挖掘农村地区的消费潜力,依托区域特色打造乡镇大集,重点打造发展特色农业成效明显、具有网红打卡性质的乡镇大集,将特色农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产品等引进集市,融入更多的新元素,提供沉浸式、更新鲜的消费体验。鼓励各地在集市上举办文化活动,如传统表演、手工艺展示等,展示当地文化和特色,将“集市”打造为地方特色的民俗活动和便民消费场所。

(二)升级“集贸市场”。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原则,在全省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推进乡镇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停车设施、简易仓储等硬件水平,通过对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改善乡镇消费环境。组织有改造意愿的农村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专业服务提供商开展需求对接。鼓励乡镇商贸中心、集(农)贸市场,拓展餐饮、休闲、娱乐、小修小补等消费场景。引导农村经营主体使用集商品批发、线下代购、会员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进销存管理系统,降低采购和物流成本。

(三)改造“数字商店”。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村级便民商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拓展代收代缴、助农取款、农产品收购等功能,丰富农资、邮政、快递等服务,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针对农村经营主体收款现实需要,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鼓励配备数字化收银设施,聚合支付收款、语音播报及营销活动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鼓励便利店、专卖店、百货店等,依托即时零售等新模式,精准匹配周边订单需求,拓展服务范围,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四)增加“回收网点”。依托乡镇商贸中心、专卖店等载体,完善家电维修和服务网络,为消费者提供入户清洗、拆旧装新等升级服务,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消费。拓展县域“互联网+上门回收”服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培育和储备上门工程师,便捷县城居民二手手机、小家电、3C数码等闲置物品回收及流转。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启动阶段(2024年6月)。启动我省“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夯实工作基础,摸清本地乡镇集(农)贸市场、商贸中心、特色大集和村级便民商店底数,制定本地“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方案,明确目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方案于6月底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2月)。各市要结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推进乡镇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停车设施、简易仓储等硬件水平。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农村经营主体在代收代缴、助农取款、移动支付、现代进销存管理系统、闲置物品回收及流转方面的业务需求,及时联系省商务厅,联合举办农村经营主体与相关服务商的对接活动。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4年11月和2025年11月)。各市要加强“千集万店”和县域商业行动工作总结,研究建立常态化运营管护机制,巩固提升政策成效,组织典型案例报送,并作为推荐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的重要依据。同时,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成效表(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要认真筹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见到成效。活动期间,要加强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强化政策保障。“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统筹用好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和政策,确保“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宣传“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典型案例,增强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1.“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活动工作成效表

 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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