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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严格管控辽宁省网红直播带货振兴实体经济的建议(第1061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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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6-18 10:03:26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8
核心提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严格管控辽宁省网红直播带货振兴实体经济的建议(第1061号)的答复
发布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6-11 生效日期 2024-06-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王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管控辽宁省网红直播带货振兴实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网络直播的相关规定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属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范围。目前,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文旅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文旅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印发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网信办、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对于网络直播营销的监管职责和监管内容,我省各相关部门根据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二、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近年来,省委网信办组织开展了“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清朗·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等系列专项行动,以集中整治“色、丑、怪、假、俗、赌”等违法违规内容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领域存在的打赏失度、功能失度、违规营利、恶意营销等突出问题。2023年6月至11月,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税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林草局、省邮政管理局、省药监局等14部门联合开展辽宁省2023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无底线网络营销行为,严厉查处危害生命健康的网售食品药品,集中清理网售“三无”儿童和学生用品,依法查处侵害网络消费者“四项权益”的行为,依法整治恶意侵害网络经营者信誉、声誉、美誉行为,依法清理处置网络禁限售商品,全省各部门共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384件,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今年我省将持续开展辽宁省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整治网络直播带货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制定了《辽宁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2024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将及时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2023年4月至12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以直播带货中利用“水军”刷弹幕、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营造虚假人气或者虚构成交量等行为,通过虚构剧情、演绎话题等方式对商品功能、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刷单炒信等行为为重点,依法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直播营销中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  

省税务局依法打击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省委网信办开展高收入个人逃避税专项检查,审查高收入网红,依法追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省委网信办立案查处网络主播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打赏、广告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缴税款。省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下一步,省税务局将不断健全完善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将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人大代表的建议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推动出台更多惠企利民政策措施。  

五、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省委网信办摸排属地互联网基础资源,对200余家MCN机构,3000余个自持账号、孵化账号、代理账号实现台账管理。各部门间强化协同联动,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违法违规线索,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召开电商企业座谈会、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网站平台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信息内容审核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账号注册、运营和关闭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六、推动电商直播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023年省商务厅为113个省级电商直播基地与商贸流通企业搭建对接合作平台,助力实体企业优化数字购物场景,带动消费恢复增长。据监测统计,活动当月促进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现150亿元,同比增长16.7%。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继续鼓励省内产业带、传统企业通过电商直播带货拓宽市场渠道,共同创新线上线下结合的营销模式,以“线上引流,线下体验”等多样化的营销手段,开展体验式消费。推动制造业与网红经济深度融合,推广辽宁制造和服务。鼓励电商直播与实体经济企业建立供应链合作,推出定制化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直播经济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创新与发展。  

七、加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素养培养  

省人社厅指导各地及时公开发布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补贴性培训项目等信息,强化做好培训评价公共服务,促进培训评价资源与培训对象有效对接,并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加强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线上从事商品推广营销人员的培训评价工作,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逐步实现持证上岗。  

八、严惩相关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依托“净网”专项行动,强化违法有害信息巡查,依法严打网络色情违法犯罪活动,以打击涉未成年人淫秽色情为重点,持续严打制作传播儿童淫秽物品、色情直播、网络组织介绍卖淫、隔空猥亵以及利用精神麻痹药品实施迷奸强奸等犯罪团伙及个人,严惩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坚决斩断网络淫秽色情传播链条。省委网信办依法对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尽到管理义务造成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的相关平台进行处罚,依法对存在“宣扬审丑逐臭”“炫富”等违规行的151个账号给予关闭、停更、约谈、警告等处罚,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省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将持续加强直播带货领域监管,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秩序,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环境。

 地区: 辽宁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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