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国标准组织自主制定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支持我国自主制定标准国际化、增加国家标准供给渠道、建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建议,一直是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方向,我们高度赞成。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扎实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同步开展国际国内标准制定,以标准化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
一是支持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动我国技术标准走向国际。每年发布国家标准立项指南,把具有我国自主技术优势领域列为国家标准立项重点,鼓励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申报。同时,立足我国技术产业实际分类施策,研究制定国家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内国际同步推进清单,加快我国标准走向国际。在AVS(数字音视频编解码)领域,已发布GB/T 20090先进音视频编码系列国家标准9项、GB/T 33475高效多媒体编码系列国家标准3项,在研相关国家标准8项,其中第三代AVS智能媒体编码(简称AVS3)系列国家标准正在立项过程中。目前,AVS3领域已有3项团体标准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活动中投入使用,相关标准也在IEEE、DVB等国际组织中成为或即将成为对应组织的标准。
二是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制定质量和效率。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以来,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目前国家标准立项周期缩短50%、审批周期缩短40%,平均制定周期从36个月缩短至22个月,低于国际标准平均制定周期。今年3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和周期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新立项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压缩至18个月以内。在增加国家标准供给渠道方面,正在研究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在标准预研、审评、征求意见环节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缩短周期,制定为国家标准。
三是建立标准技术创新基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源,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023年1月,国家标准委印发《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2023—2025年)》,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指引。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已建成智能电网、智能制造等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各创新基地结合自身特点,广泛汇聚资源,大胆探索创新,有力推动新技术发展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您在建议中提到影响AVS标准国际化进程的问题,主要来自于国际技术标准的竞争。制定发布国家标准有利于提升相应产业技术在国际竞争中的影响力,但国际标准与国家标准制定程序之间无直接关联。一是标准已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世界各国经济实体主动寻求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为自身发展谋求更加有利竞争优势。在音视频编码领域,参与国际竞争的技术标准包括H.26x系列、MPEG系列等,在提交国际标准提案过程中,势必会受到相关竞争方反对和阻止,进而影响AVS标准国际化进程。二是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对标准本身是否为国家标准无限定要求。根据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制定国际标准的程序规定,提交国际标准提案的内容仅要求为一个新标准或者某个现行标准的部分内容。同时,我们鼓励在团体标准工作基础上,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实现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同步制定。三是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是一种公共产品,科学规范的制定程序是提高标准科学性和适用性的重要保证,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标准出台前只有经过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必要的程序和阶段,才能保证标准文本客观公正、得到社会各方广泛认可和实施应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统筹做好国内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一是加大国际标准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我国标准制定相关方,在信息技术等我国自主和优势领域,形成更多国际标准提案,不断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化水平。二是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快速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承担重要战略科研任务的平台,积极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三是抓紧制定出台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丰富国家标准供给形式,增加供给渠道。四是强化标准制定周期管理,在保证标准质量水平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标准制修订效率。五是以自主创新标准为引领,围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等领域推动筹建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更好统筹技术、标准、检测、认证、产业发展等。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