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入海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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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琼环规字〔2023〕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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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0-18 | 生效日期 | 2023-10-1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入海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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