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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监管新举措:分级分类,精准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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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15 16:07: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48
核心提示:2024 年 12 月 23 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内市监餐饮规〔2024〕9 号),该办法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这一办法的出台,旨在构建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024 年 12 月 23 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内市监餐饮规〔2024〕9 号),该办法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这一办法的出台,旨在构建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一、出台背景与目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传统监管模式在面对日益复杂的食品市场时,监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精准度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内蒙古自治区以 “四个最严” 为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此办法,以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核心内容解读

信用档案建设:全面记录企业 “信用轨迹”:信用档案是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它涵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础信息,如企业资质、许可、从业人员、产品等;监督管理信息,包括监督检查、抽检、处罚、事故、投诉举报等;表彰奖惩信息;以及其他信用信息,如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信息。通过数据自动生成和线下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归集,完整呈现企业在食品安全领域的 “信用轨迹”,为风险分级提供全面依据。例如,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多次抽检不合格记录,会被完整地记录在监督管理信息中,在后续的风险分级时成为重要考量因素。

分级标准与程序:科学量化风险等级: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 A 级、B 级、C 级、D 级,通过综合考量静态风险因素(如生产经营类别、产品类别等固有风险)、动态风险因素(如监督检查、抽检结果等经营过程风险)和通用信用风险因素(依据国家总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采用评分方法确定。旗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评定,参考许可档案确定静态风险分值,依据监管记录确定动态风险分值。同时,明确了新办企业、停产停业企业等特殊情况下的评定规则,以及直接定为 D 级、调高或调低等级的具体情形,确保分级结果科学合理、动态准确。比如,某食品销售企业一年内出现 3 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按照规定其风险等级将直接定为 D 级。

结果运用:差异化监管有的放矢:根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市场监管部门合理安排监督检查频次、内容和方式。对信用风险等级为 A 的企业,每年至少检查 1 次;B 级企业 1 - 2 次;C 级企业 2 - 3 次;D 级企业 3 - 4 次,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对于动态调整中连续调高等级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对出现风险预警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并对问题进行闭环管理。这使得监管资源能够集中投向高风险企业,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对于一家风险等级为 D 级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监管部门会增加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其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环境卫生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对企业和行业的影响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影响:一方面,该办法促使企业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因为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风险等级将升高,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市场信誉。另一方面,对于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较低的风险等级意味着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提升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食品行业的影响:从行业整体来看,分级分类管理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高风险企业在严格监管下,违法成本增加,迫使企业整改提升或退出市场;低风险企业则成为行业标杆,引导其他企业学习借鉴,形成良好的行业竞争氛围,促进整个食品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则需积极适应,将食品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共同守护消费者 “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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