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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大企带小企 携手共发展”活动的指导意见 (沪市监食生20230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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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22 16:43:40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3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升本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深化和推进本市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结合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沪企服办〔2023〕1号印发)要求,现就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大企带小企 携手共发展”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食生20230445号
发布日期 2023-09-22 生效日期 2023-09-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深化和推进本市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结合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沪企服办〔2023〕1号印发)要求,现就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大企带小企 携手共发展”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本市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立足拓展、强化食品产业链,引导大企业、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高校等社会各方力量与中小微企业通过结对合作等方式,在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深入交流、增进了解、共享资源优势,构建食品产业链社会各方力量与中小微企业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生态,推动中小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显着提升,增强食品生产领域产业链发展韧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系建设

帮助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控制和管理,从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生产加工、产品检验、贮存运输等食品生产全过程,以及智能化追溯、落实主体责任、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有效实施等方面进行梳理完善,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表和施工图,健全企业标准、制度管理、生产记录、信息追溯等长效机制。

(二)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鼓励大企业、专精企业等单位打造数字化管理典型场景应用模式,带动结对中小微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数字化水平。发挥第三方机构帮扶作用,打造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供小型化、便利化、精准化的低成本数字化解决方案和场景。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鼓励大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单位对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标准、食品安全控制、产品检验等专业知识培训。可结合理论学习开展现场操作,加快提升中小微企业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共同发展机制

鼓励和引导大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资源,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的支持,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产业链企业合作,逐步建立产品、技术供需对接机制或合作平台。引导结对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享产能资源,共同提升工艺控制和质量管理水平,携手共促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形式

(一)搭建共建平台

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平等互利、合作共建”为原则,充分发挥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市区两级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实训中心、各类专题讨论会等平台的作用,紧紧依靠市场监管、大企业、第三方机构、高校等专家资源,聚焦法律法规要求、先进管理模式、风险分析控制、工艺技术迭代等内容,为辖区企业、社会各方提供携手联动发展机遇。

(二)共建合作机制

以区域内大企业为龙头,有需求、有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为帮扶对象,聚焦行业类似、工艺有借鉴点,形成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机制。大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可结合中小微企业具体情况,量身定制帮扶方案,在提升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发展韧性的同时,更好地支撑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

(三)组建合作项目组

根据项目特点、企业状况、行业特点等因素,确定双方项目组人员,组建合作项目组。建立例会、不定期沟通等工作机制,以目标管理原则(SMART原则)为导向,制定合作项目目标、内容、计划表和施工图,同时明确相关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企带小企 携手共发展”活动,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食品生产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大企带小企 携手共发展”名录,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工作有成果、企业有感受、质量有发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合作交流。各单位要加强与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机构、协会、高校等的沟通协调,结合登记注册、许可审批、法规等条线职能,形成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机衔接,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挖掘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营造社会各方合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活动情况(含基本情况和数据、主要措施、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和典型案例报市局食品生产处(联系人:江静,联系电话:64220000转2206分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大企带小企 携手共发展”活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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