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23 16:51:4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132
核心提示:2023年高考、中考将至。为统筹做好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考生餐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2023-05-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2023年高考、中考将至。为统筹做好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考生餐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经营主体责任,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原料进货查验、餐食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食分餐配送、食品留样等行为,需要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餐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盛放、接触、加工制作上述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具必须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分开存放、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属地校园食品安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品种,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配送、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该整改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整改到位,该停止经营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停止经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从快从严查处。

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属地2023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法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应当在高考、中考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普及食品选购、餐食选择等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科学饮食消费,提倡分餐或使用公勺公筷,优先选择烧熟煮透的食品和减盐、减油、减糖的健康餐食,不购买“三无”食品。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高考、中考期间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细化流程,提高对校园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宣传等部门以及包保干部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保障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合力,推动实现企业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等各方责任贯通协同,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精准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畅通“12315”等投诉渠道,接到有关校园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后,迅速妥善处置。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5月1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