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发布《河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一六号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制订,旨在保护公平竞争,提高经营者反垄断合规能力,强化行为自律,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其本质是保护公平竞争,是反垄断相关法规精神的重要体现。保护公平竞争依赖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更依赖于经营者良好的反垄断行为自律,而反垄断行为自律需要建立务实有效的合规管理制度并注重持久公平竞争文化培育这个根本。这是《指引》制订的重要目的依据。从经营者的需求角度出发,使《指引》在相关法规知识、识别与防范、配合与应对等方面体现知识性,在相关法规条款的直接引入方面体现公正、权威的法律性特征,在合规管理的主要方法要求等方面突出实用性。
修订过程中,一是坚持原原本本对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进行修订;二是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的规章、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办理权发生变化等实际,对个别内容适当进行调整。《指引》共五章:第一章总则,涉及目的要求等内容;第二章法律与责任,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与跟进制订的30余部相关法规及责任;第三章识别与防止,对垄断行为的识别与防止进行了重点阐述;第四章配合与应对,阐述了经营者应建立配合、应对反垄断调查的长期策略等;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有关问题。
《指引》有利于经营者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垄断违法行为的认知、风险防范及处置能力,预防和降低违法行为风险,树立良好形象;有利于经营者重视持久公平竞争文化培育,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利于提升我省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透明度,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现代化市场体系。本《指引》定位为非规范性文件,仅为经营者反垄断行为自律提供参考依据,不构成其他专业和法律的建议或依据。也从另一角度提示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管理应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及市场发展变化规律等不断改进提高合规管理能力,实现长期有效合规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