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局、市应研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专项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登记信息质量,按照近期应急部危化二司专题视频会工作要求,请各区在前期登记信息抽查核查(已完成抽查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继续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及化工、医药企业信息进行全覆盖抽查核查。
一、各区务必在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抽查核查工作,务必做到100%全覆盖、无遗漏,对于存在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抽查核查的企业,要及时与危化监管处及市应研院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市应研院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各区在将抽查核查情况动态录入系统的同时,每周三前向危化监管处报送本周抽查核查进度和问题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抽查核查周调度表见 附件.xlsx 2
)。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