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列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企业分类监管”“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等建议,我们十分赞同。信用监管是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市场监管总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信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
一、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动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细化信用信息归集,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在食品生产领域建立企业清单,归集并依法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全面推进食品生产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以信用赋能食品安全监管。
三是明确制度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的通知》。坚持“一企一档”原则,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完善企业基本信息、监督管理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等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内容,强化信用信息应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约束企业违法失信行为,并综合运用信用信息,科学评定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计划和监管措施。
二、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
一是强化业务协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抽查检查,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监管效能。对食品等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形成“通用+专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三是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研究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食品生产企业的静态风险、动态风险和通用信用风险作为评定依据,分别计算风险分值,依据风险分值之和进行等级评定。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设定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做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
四是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持续构建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知识产权等领域。通过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三、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一是夯实数据基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归集政府部门各类涉企信息45.93亿条,向各部委推送企业基础信息8400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709万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95万条。
二是持续推动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冷链食品追溯,对接海关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信息,部署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调研白酒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继续积极引导大型农批市场主动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坚决的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7.79万件,涉案货值金额11.13亿元,罚没金额36.51亿元。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567家,吊销许可证489件,移送司法机关4300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5.34万人,“处罚到人”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是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且查证属实的,对同品牌所有门店强化许可审批,增加日常检查、抽检频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信用监管工作,建立特殊食品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对不同风险等级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以国家法人库特殊食品子库为核心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监管数据归集机制,及时归集和分析注册备案、生产许可、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舆情处置等数据,强化数字赋能,提升信用监管水平。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会同26个部门以“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营造诚信氛围。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培训,组织“食品安全联盟”发出倡议,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您所提的建议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