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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湘市监办发〔202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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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0-01 05:22:51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7
核心提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湘市监办发〔2022〕87号
发布日期 2022-07-13 生效日期 2022-07-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网络交易平台法定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网络交易平台规范管理,保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按照《电子商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省局梳理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指导,压实平台责任。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责任清单》内容的基础上,通过行政指导、现场座谈、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指导力度,督促平台对照清单逐条逐项进行规范,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断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效能。

二、明确职责,强化分工协作。《责任清单》梳理了平台在协助登记、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公平竞争、广告宣传、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领域方面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各单位要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厘清各业务条线在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努力实现各业务条线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线上线下同步部署和联合监管的工作态势。

三、做好结合,加大监管力度。《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后,《责任清单》是对该《办法》涉及平台责任相关要求的进一步梳理。各单位要结合《办法》和《责任清单》相关规定,摸清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底数,加大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监测监管力度,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要将指导平台履行法定责任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密切结合,重点监督平台落实好亮证亮照亮标、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用评价制度、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协助执法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切实做好网络交易监管工作。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相关附件: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doc

 地区: 湖南 
 标签: 经营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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