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2〕14号)要求,梳理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要加强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市县两级梳理编制行政许可清单工作的指导监督,统筹制定实施规范和监管标准规则。要及时更新我省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黑龙江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