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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粮粮〔2022〕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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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13 15:54:40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530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文号 国粮粮〔2022〕170号
发布日期 2022-09-13 生效日期 2022-09-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抓好秋粮收购工作,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端牢中国饭碗的实际行动。各地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把抓好秋粮收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协同、狠抓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创新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

各地要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认真做好收购仓容、资金、运力等保障工作,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市场购销活力。要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加强政府间战略协作,通过举办产销洽谈活动、支持产销区企业深度融合发展等方式,推动区域间粮食高效顺畅流通。要建立健全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的运输需求对接,科学安排运输计划;运输企业要加强运力保障,优先组织安排运输,着力提升粮食物流效率。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有关企业要主动服从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利用好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合理把握收购节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中储粮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关于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粮〔2022〕34号)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政策执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政策性粮食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统筹考虑粮源分布和仓容情况,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就近售粮。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申请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做到保质保量收购入库,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对于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有关地方要提前制定收购预案,必要时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践行宗旨意识,用心用情优化为农为企服务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接农民售粮需求,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要着力提升现场服务水平,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要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方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让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认真落实节粮减损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粮食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促进农民减损增收;指导企业改善提升仓储条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规范仓储管理,促进粮食减损降耗。要加强庭院储粮技术指导,引导农户科学储粮;提早谋划有序开展粮食烘干服务,积极应对雨雪等极端天气,避免出现霉粮坏粮。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当前疫情多点散发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收购工作影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动粮食流通行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坚持系统观念,全力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各项工作

要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和价格动态,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特别是针对今年大豆扩种面积较多的实际情况,以及前期南旱北涝对秋粮生产、收购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分析研判,丰富政策储备,掌握工作主动。要认真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秋粮生产、质量、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主流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主动发声、回应关切,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粮源调度,扎实做好粮食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和平稳运行。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要指导企业做好储备轮换工作,科学把握轮换节奏,强化两级储备协同,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

五、严格执法监管,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2〕144号)有关规定,加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交叉检查”“12325、12315热线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要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央和省级储备秋粮收购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开展业务,确保粮库信息系统和省级平台、国家平台互联互通。要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虚假收购、“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秋粮收购工作督导。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优化完善收购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健全粮食收购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压实政策执行主体、具体收储企业等各方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秋粮收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全面了解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政策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中国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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