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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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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7-10 10:41:56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929
核心提示:1. 天津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隐患自查表 2.天津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情况汇总表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7-07 生效日期 2022-07-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我委制定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张志雄,韩冬冰;

联系方式:27182117,27182109)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在2020、2021两年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和使用单位专项整治的工作基础上,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理念,以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单位检查为主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业全面深入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隐患自查整改,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好隐患自查自纠责任,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工作水平。

二、检查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1、2、3号修改单,《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监特设〔2020〕57号)、《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特〔2022〕1号)等相关规定。

三、检查内容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现场检查要求

1、充装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是否持续满足充装许可条件,是否建立具备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抽查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等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超范围充装、超检验有效期充装、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使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对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建立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安全阀和压力表是否经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对充装现场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检查要求

对现场正在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随车人员是否配备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项目R2)及有关管理部门的从业资格证,是否按规定随车携带《使用登记证》及Ukey,Ukey登记信息中的设备代码与移动式压力容器铭牌是否一致、在充介质与Ukey登记的介质信息是否一致。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检查要求

检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随车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演练),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随车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作业项目R2),是否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是否建立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是否经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紧急切断阀检验项目是否合格,带泵罐车是否已纳入"全国带泵罐车监控管理平台"并有效管理。重点整治使用未经注册登记、超期未检和报废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6日-7月20日)

各区市场监管局部署辖区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使用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充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自查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属地区市场监管局。

充装单位按照《天津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隐患自查表》(见附件1)的格式报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特〔2020〕25号)的要求报送《天津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二)监督检查阶段(7月20日-9月10日)

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单位深入开展检查,对未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和三年行动以来受到行政处罚的、下达指令书的要做到"回头看"全覆盖。

检查时,要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并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关于自查自纠的条款规定,检查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15日)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检查记录表、检查项目表、指令书、整改报告以及行政处罚资料及时归档。于9月15日前,将此次"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典型执法案例,报送至委特监处材料报送OA.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运输介质大多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化品,加之交通运输的不可控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此次"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涉及党的二十大保障,同时也是今年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意义十分重大,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按照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规划,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压实主责。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将此次"回头看"专项整治的自查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单位,同时重点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关于企业未落实隐患自查自纠法律责任的宣传提示。以对隐患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的检查为工作抓手,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充装单位,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实施层面,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觉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管重罚,形成震慑。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四铁"、"六必"工作要求,敢于较真碰硬,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的,坚决依法下达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隐患长期不予整治的企业,坚决依法停用相关设备或停止相关充装作业活动,严厉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对落实安全责任不力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确保"回头看"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巩固成效。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此次"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针对性讲解,增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不断巩固提升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 天津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隐患自查表

2.天津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天津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隐患自查表
单位名称(公章)  
充装地址  
单位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管理员   持证作业人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充装许可证编号   证书有效期  
充装许可项目  
充装介质  
是否按照要求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充装作业人员(R2)、检查人员(R2)、化验人员 ££
是否具有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存储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 ££
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文件控制、记录控制、设备控制、充装介质检测控制、人员管理、充装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
是否按规定对充装介质进行检测并向介质买受方提交证明材料。 ££
是否严格进行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检查和充装量复检,并通过Ukey录入移动式压力容器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是否制定充装事故应急预案并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演练 ££
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时限:(可另附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天津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安全管   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管  
理部门 数    量 理员持证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数   是否建立   是否按规定填写设  
管理制度 备维修保养(记录)
是否进行人员培训   是否制定事   是否进行应急  
及安全教育(记录) 故应急预案 救援演练(记录)
设备类别 锅炉 固定式容器 气瓶 移动式容器 压力 电梯 起重 厂车 游乐 索道
管道 机械 设施
总数                    
未登记数                    
超期未检数量                    
隐    患  排  查  情  况
本年度排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总数    项,已完成整改    项,另有    项正在整改过程中。
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明细如下:
隐患情况 整改措施 责任人 整改资金 整改时限
         
         
         
         
         
(本表不能涵盖单位自查情况的,可另行附表)
本单位承诺以上自查情况及附表属实。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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