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函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7-10 10:40:35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682
核心提示:严格落实水域滩涂 养殖规划,并按照规划"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 殖区)划定方案,严格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管制,依法清理禁养 区非法养殖。
发布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7-06 生效日期 2022-07-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备注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海洋〔2022〕3号),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反映。

附件:

   1.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pdf

   2.《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海洋〔2022〕3号).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生态环境厅,张殿广,020-83629891

省农业农村厅,李  翔,020-37289204

 地区: 广东 
 标签: 规划 农业 养殖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05)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8)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