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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赣府字〔202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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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24 05:05:29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92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赣府字〔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06-24 生效日期 2022-06-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各地要认真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本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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