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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2〕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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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13 16:37:28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98
核心提示:为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餐饮外卖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餐饮外卖行业开展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活动。现将《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函〔2022〕268号
发布日期 2022-05-13 生效日期 2022-05-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餐饮外卖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餐饮外卖行业开展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活动。现将《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打造放心网络消费环境,预防和控制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风险,减少外卖食品安全纠纷,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网络餐饮服务外卖食品封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到2022年底,外卖“食安封签”使用率达到60%以上,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4年底达到100%,确保《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网络餐饮服务外卖食品封签目标提前完成。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食安封签”政策措施。按照“部门主导、平台推进、企业参与、社会共治”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把“食安封签”使用纳入法治轨道,有效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落实“食安封签”责任义务。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主导,平台主体推进,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配送员、消费者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尤其是美团、饿了么等大型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倡导和督促餐饮企业按要求使用“食安封签”,营造良性市场环境。餐饮企业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积极使用“食安封签”,出餐交予配送员前规范加贴“食安封签”,确保“一餐一签”。

(三)加强“食安封签”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企业,及时组织约谈,并建议平台给予处理,确保“食安封签”使用的覆盖面和质量。同时,及时发布“食安封签”消费提示,提示外卖配送员“无封签可拒送”、消费者“无封签可拒收”,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源头倒逼餐饮企业提高使用“食安封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开展“食安封签”解读宣传。结合食品安全日常宣传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媒体新闻报道、微博微信客户端解读、户外发布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形成长期稳定宣传阵线,提升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对“食安封签”的了解度、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2年5月至6月)。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外卖“食安封签”推广使用工作顺利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2年7月至8月)。全面摸清本地入网餐饮企业底数,积极向入网餐饮企业宣讲使用“食安封签”的重要意义,倡导、组织餐饮企业签订《餐饮外卖“食安封签”使用承诺书》(附件1),向社会公示,正确使用“食安封签”。同时,引导配送员、消费者对“食安封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情形。在商业综合体、大型连锁餐饮企业、网红餐厅等重点单位开展试点,分类分步推进。

(三)全面推进(2022年9月至12月)。在前期全面摸底和宣传倡导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单位推广使用工作经验,查找不足,逐步在各类型餐饮单位广泛推广使用。到2022年底,外卖“食安封签”使用率达到60%以上。

(四)长效落实(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和督导检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对“食安封签”推广使用先进地区、优秀企业进行宣传、鼓励,不断提高网络餐饮行业使用“食安封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查找工作不足,明确整改提升责任。加大对平台及餐饮企业的指导、督促力度,全面落实平台企业和餐饮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底,外卖“食安封签”使用率达到80%以上;2024年底,外卖“食安封签”使用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外卖“食安封签”推广使用工作已列入《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外卖“食安封签”对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推动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队伍,协调调动多方力量,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二)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台账,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食安封签”使用纳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有效推进“食安封签”的推广使用。倡导、组织餐饮企业开展承诺,接受消费者监督。督促指导餐饮企业正确使用“食安封签”,通过抓典型、树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推广相关工作经验,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海报等多种形式对外卖“食安封签”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企业进行网上订餐,接收外卖食品时认真检查“食安封签”状态,发现问题的要留证投诉。鼓励、支持外卖配送员积极发挥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提示作用,以减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消费纠纷。鼓励平台企业、餐饮企业、行业协会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局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餐饮外卖“食安封签”推广使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安修宇  赵俊锋

电  话:0311-67565072 67565075

邮  箱:spjyc@hebamr.cn

附件:   1.餐饮外卖“食安封签”使用承诺书.doc

   2.餐饮外卖“食安封签”使用要求.doc

   3.餐饮外卖“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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