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22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3日
附件.xls1﹒2022年粮食收购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
2. 2022年粮食销售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
3. 2022年粮食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生效日期 | 2022-03-2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22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3日
附件.xls1﹒2022年粮食收购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
2. 2022年粮食销售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
3. 2022年粮食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