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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市监综合〔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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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1-13 03:08:32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34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全力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综合〔2022〕15号
发布日期 2022-01-13 生效日期 2022-01-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法规解读:图文解读:《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药品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全力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地区: 上海 
 标签: 市场主体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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