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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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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23 09:02:24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305
核心提示: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2013〕311号)。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21-12-17 生效日期 2021-12-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2013〕31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中国 
 标签: 粮油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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