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2013〕31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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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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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12-17 | 生效日期 | 2021-12-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2013〕31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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