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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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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5 17:04:49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40
核心提示:今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也要求各地区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对外贸易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实践,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新科技革命下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近年来,我市跨境电商、保税维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从无到有”,实现了较快发展,促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延伸了产业链条,也服务了中小微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对全市外贸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贸易规模不够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够快,创新力度不够强等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地营造环境,促进发展。

今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也要求各地区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二)《若干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第一,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举措,为稳住全市外贸基本盘,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是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的重要平台。

第二,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外贸在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纽带桥梁作用,对我市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与贸易数字化融合,拓展外贸发展空间,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第四,加快外贸领域制度创新,提升通关、外汇、融资等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更好地激发外贸企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重点围绕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重点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我市发展。另一方面,鼓励我市外贸企业勇于创新,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实现外贸行业和企业的在线化、数据化和智能化发展,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

(四)《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包括什么?

一是促进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明确了促进工业品跨境电商、打造退换货中心仓等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挥交通、金融、人才优势,打造跨境电商产业线下载体平台。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布局全球海外仓网络,促进“天津制造”抱团出海。推进新技术与传统贸易融合,应用数字技术、智能技术,提高生产、展销、洽谈等贸易各环节效率。

二是深化贸易服务细分领域发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培育外贸综服龙头企业。夯实保税维修优势,拓展新的产品品类和试点区域,助力制造企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稳妥探索离岸贸易,吸引总部型企业主体,丰富口岸贸易功能。发展外贸细分服务平台,支撑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利用线上渠道开展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活动。

三是优化政策保障体系。运用数字技术优化监管服务,提高口岸效率,降低外贸企业通关物流成本。落实财税政策,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企业融资渠道。探索贸易项下结算便利化,便捷贸易支付结算管理。

四是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网络水平,畅通跨境物流通道。维护良好外贸秩序,聚焦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建立诚信体系。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和专业人才培育,为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用好进博会等国际性平台,借助“丝路电商”建设,深化贸易、推介、招商等国际合作。

(五)名词解释

1.跨境电商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完成商品送达的跨关境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海外仓是跨境电商重要的境外节点,有利于解决发展跨境电商的痛点,鼓励电商企业走出去,也是跨境电商时代物流业的发展大趋势。

3.保税维修再制造,也称全球维修和再制造,是指以保税方式对来自境外的待维修产品、具备循环再生价值产品进行维修、再制造的活动。

4.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互联网技术与进出口环节深度融合的产物,为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结算、融资、退税等进出口环节全流程服务。

5.市场采购是指境内外企业、个人在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后报关出口的贸易方式,是一种为专业市场出口商品“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特点量身定制的外贸新业态。

6.离岸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不实际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者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外加工、离岸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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