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21〕696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21〕69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27 09:42:42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367
核心提示: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加快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制定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发改环资〔2021〕696号
发布日期 2021-08-26 生效日期 2021-08-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是全社会能源消耗的主体,也是挖掘节能潜力的主体。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超过800家,能耗消费总量约占规上企业能耗97%,占全社会能耗50%以上。我省产业结构重,特别是高载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量大,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突出。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加快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制定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为方向,以提升能效水平为核心,以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通过实实在在的节能降碳改造把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降下来,为推动全省按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对标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利用3年时间,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改造一遍,实现能效应提尽提。力争到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能耗强度下降18%以上,实现节能能力60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

二、改造内容

聚焦提升能效利用水平,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节能改造。重点实施工艺技术路线优化、高耗能设备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智慧管理建设等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材料及新技术方案。

(二)降碳改造。重点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清洁能源替代、生产过程降碳改造等。

(三)清洁生产。重点实施原料清洁替代、生产过程“三废”无害化处置、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减污协同增效改造。

三、时间安排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能耗双控目标、环境质量要求, 按照3年改造一遍的总体安排,分年度有序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其中,2021年组织不少于本地区30%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不符合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在2021年10月底前实施改造。2022年,组织不少于50%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023年,组织剩余20%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四、制度保障

(一)加大政策支持。结合全省用能权交易扩围,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节能改造取得的实实在在的节能量在市场上交易。在确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配额时,坚持历史法和行业值分配法相结合,充分考虑能耗总量基期数据,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适当倾斜多分配额。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一批重点项目,争取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政策方向和要求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优先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三)强化节能管理。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要求,把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情况作为对各地碳达峰碳中和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分值权重。严格落实节能监察制度,严肃查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不符合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后,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审核、能效评估,向市级节能主管部门报备。市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在确保完成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前提下,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以复产。

(四)加强技术服务。开展节能诊断专家行活动,积极引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机构为我省出谋划策,组织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节能低碳专家进企业、进园区,开展技术培训服务,推广应用一批成熟、可靠、适用、效果显著的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成果和工艺设备,为全省节能降碳改造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把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与谋划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加强能源要素保障、完成能耗双控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十四五”一项紧迫任务加以推进。要充分发挥节能主管部门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压实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二)抓好细化实施。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推进方案。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1]667号)公布的名单,全面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主动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列出需要改造的重点用能单位清单,做到应列尽标。坚持项目清单化、改造措施条款化,逐一列出项目改造内容、实施期限、投资规模、节能效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应改尽改,能效水平应提尽提。

(三)全省统筹推进。各地要坚持全省一盘棋,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要统筹好产业绿色发展和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认真解读政策要求,做好思想发动,稳妥有序推进,坚决避免“一刀切”,不搞运动式节能降碳。

(四)加强模式推广。各地方要认真总结凝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成效和做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典型经验将予以全省推广。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于9月20日前,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推进方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地区: 河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