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贯彻落实国家、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街(园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本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请示对接,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各镇街(园区)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相关重点工作要求,加快部署推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镇街(园区)、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考核,把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东莞市贯彻落实国家、省2021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落实单位 |
明确工作机构及领导职责 |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确定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工作职责。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
2.2021年底前制定或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其中包括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府网站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等工作制度。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3.各级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数局配合,具有行政职能的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4.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归集整理本地区主动公开的各类规划,集中发布规划原文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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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5.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 6.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7.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各镇街(园区);市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8.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9.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10.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 11.财政部门要有效推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各镇街(园区);市财政局牵头,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2.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13.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14.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
各镇街(园区);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5.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16.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17.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18.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数局配合,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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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20.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
各镇街(园区);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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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有效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22.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市政数局牵头,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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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23.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各镇街(园区);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24.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助力政策完善。 |
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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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25.认真做好“省长留言信箱”留言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26.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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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27.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本机关网站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28.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全市现行有效规章,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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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逐步清理、摸清底数,有步骤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 |
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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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30.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31.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数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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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32.2021年底前政府网站(频道)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各镇街(园区);市政数局、开设网站的市府直属各单位 |
33.加快推进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
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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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34.已经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相关市直部门,2021年10月底前做好各标准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并长期坚持。相关市直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切实对基层政府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 |
市发改局、政数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东莞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35.基层政府要持续做好本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
各镇街(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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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36.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37.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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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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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对接省级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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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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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省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开展,并建立专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
市发改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水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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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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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
43.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44.进一步明确镇街(园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
45.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我市各镇街(园区)参照执行。 46.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47.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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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正确看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各镇街(园区);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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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建立本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50.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
各镇街(园区);具有行政职能的市直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