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要求,抓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清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任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生态环境基础,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编制了《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二、什么是“三线一单”
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三线一单”怎么划
(一)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区施策,差别准入;统筹实施,动态管理。
(二)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三大类: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200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73个,重点管控单元59个,一般管控单元68个。
(三)建立“1+2+2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
“2”为清远市南部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清远市北部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0”为全市200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
四、“三线一单”怎么管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原则上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五、实施与应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各地要切实落实“三线一单”实施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实施应用工作。
(二)强化生态环境宏观管控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的刚性约束,将其作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好应用,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
(三)建立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机制
根据重大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评估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三线一单”与相关管理要求保持一致。按照省的管理要求,原则上五年开展一次评估更新。
(四)强化管理平台数据应用
切实做好“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对接,依托省统一建立的“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应用平台,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关部门业务平台对接;实现“三线一单”成果信息化应用和数据共享共用。
(五)促进社会共同参与
广泛开展“三线一单”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公众参与,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