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的通知 (陕发改体改〔2021〕374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的通知 (陕发改体改〔2021〕37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29 02:39:12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49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完善我省市场制度体系,推进市场提质增效,现将《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中央方案和我省措施的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陕发改体改〔2021〕374号
发布日期 2021-03-26 生效日期 2021-03-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
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神木市政府、府谷县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完善我省市场制度体系,推进市场提质增效,现将《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中央方案和我省措施的贯彻落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3月22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市场监督 体系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55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93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14) 其他法规 (52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