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变更品种、变更工艺、突击生产、冒险蛮干,是引发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最直接原因。为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企业生产运行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四个严禁”。
一、严禁随意变更生产品种。企业利用现有生产装置(设备)变更生产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开展专项安全评价,分析可能带来的风险,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消除、控制安全风险和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后,依法向原许可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生产。严禁随意变更生产危险化学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生产危险化学品。
二、严禁随意变更工艺技术。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工艺路线、参数指标、生产流程、操作条件、生产能力、原辅材料和介质等工艺技术条件实施最严格的变更管理。上述工艺技术条件变更时,应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风险评估,依法办理“三同时”手续或报备,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现场管理措施。严禁任何临时性的工艺技术条件变更。
三、严禁抢赶工期突击生产。企业应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科学确定生产工期,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生产计划、生产工期确需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落实相应措施。严格落实检修计划,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隐患问题的设备设施,该停产检修的立即停产检修,该停用的坚决停用。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突击生产,严禁装置设备超负荷运转、带病运行、强行生产。
四、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要求,按制度要求、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作业。所有承包商和外包人员的作业管理,必须纳入本企业管理体系,严禁出现失管漏管。严禁一切冒险作业、野蛮作业,坚决杜绝一切“三违”行为。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要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四个严禁”情况,一旦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