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食安委办: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省食安委办制定了《甘肃省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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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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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12-31 | 生效日期 | 2020-12-3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2-12-31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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