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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验收抽查和专项督导的通知(皖粮规网函〔202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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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11 09:48:04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560
核心提示: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粮财联〔2019〕41号)要求,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期将对优质粮食工程2018年度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进行验收抽查,同时对2019年度项目建设进行专项督导。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规网函〔2020〕99号
发布日期 2020-12-10 生效日期 2020-12-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粮财联〔2019〕41号)要求,我局近期将对优质粮食工程2018年度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进行验收抽查,同时对2019年度项目建设进行专项督导。
 
  一、开展时间
 
  12月上中旬。
 
  二、抽验方式。从2018年度第一批26个粮食质检项目中随机抽取5个项目,对其建设内容、资金使用、配套资金落实、仪器设备采购、建成后能否达到国家相应要求以及机构运行等情况进行逐一核验并现场填写相关表格。
 
  三、督导内容。对全省2019年度粮食质检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及机构、场地、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建设进行具体指导,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四、其它要求。本次验收抽查和专项督导结果作为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参考,相关市县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做好资料归档、设备登记等相关工作。
 
  附件:1. 粮食质检项目粮油检测设备采购备案表
 
  2. 粮食质检项目设施建设改造备案表
 
  3. 2018年度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抽查工作组签字表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8日
 
 
 
     通知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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