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苏安办函〔2020〕53号)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苏安办函〔2020〕5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30 13:32:50  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392
核心提示:现将《江苏省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发布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苏安办函〔2020〕53号
发布日期 2020-09-30 生效日期 2020-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港爆炸等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在前两轮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现将《江苏省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风险 危险化学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09) 法规动态 (2923)
法规解读 (2901)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