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完成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9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以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主要目的,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深度
1.深度聚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八大发展战略”“重点工作攻坚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力度。重点推动乡村振兴、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快农业对外开放(秘书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对外合作处负责落实)。继续做好产业扶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农业农村工作中重大风险等信息公开,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科技教育处负责落实)。在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深化农业科技创新、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加大公开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秘书处、发展规划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科技教育处、渔业与渔政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落实)
2.强化重点业务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强改进乡村治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化建设、财政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公开(政策与改革处、计划财务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渔业与渔政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落实)。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牵头落实)
3.切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等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处牵头落实)
4.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布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加大对农业稳产保供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种植业管理处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1.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针对社会关切及时做好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政策与改革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种植业管理处负责落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社会预期。(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密切跟踪社会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相关材料,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集体决策议定的重要事项、制定的重大政策、通过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厅长办公会议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处牵头落实)。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法规处牵头落实)。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法规处、行政许可处、发展规划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落实)。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探索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行政许可处牵头落实)
3.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科学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要求,统一规范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完善。专栏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要求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办公室、农研中心负责落实)
3.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全面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坚决杜绝因协查不力而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协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办公室牵头落实)
(五)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1.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办公室、法规处、农研中心牵头落实)
2.加大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按要求做好厅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完成门户网站升级改造,支持IPV6访问接入。加强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升信息获得便捷性。(农研中心负责落实)
3.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加快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继续依托“中国·山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农研中心负责落实)
4.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办公室、农研中心牵头落实)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希信同志担任组长,卜祥联、于永德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厅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信息宣传工作专班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标注更新日期。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指导厅属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考核监督。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部署要求,逐项自查落实情况,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落实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分值比重要求。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业务指导,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