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15 02:07:22  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15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9〕21号),切实加强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进一步在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深化农业行业“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取得实效,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20年厅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5-15 生效日期 2020-05-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9〕21号),切实加强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进一步在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深化农业行业“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取得实效,现就做好2020年厅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和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有序竞争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年度随机抽查事项。经全面调查摸底和征求相关处室意见,2020年确定对管理对象相对较少(15家以内)的农药生产监督检查、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监督检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食用菌菌种(母种、原种)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等4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全覆盖检查(具体事项清单见附件1);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监督检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监督检查、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等肥料产品的监督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监督检查等6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双随机”抽查。
 
    (二)抓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落实。针对6项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各责任处室按照省上统一要求,从抽查类型、抽查比例、检查方式和抽查时间等方面,分别筹划制订了“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2),普遍根据本部门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了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切实按抽查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抽查过程中,还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切实加大对涉及重大隐患或列入“黑名单”市场主体的随机抽查力度,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线索进行重点排查。
 
    (三)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在已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查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各责任处室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情况,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办理情况、变更情况以及执法检查人员新进、退休、调离或分流、内部转岗以及执法证到期换证等实际情况,对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公布,以满足随机抽取选派执法人员需要。省厅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县农业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涉及特定领域的抽查时,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并建立相应的专家名录库,以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四)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检查目录。要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自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随机抽查格式化表格相关内容。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进行梳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达到处罚标准的,移交相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立案查处;达不到处罚标准的,也要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对于违反相关具有法律效力规范的,要责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相关技术标准的,也要从其规范性、约束性等方面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整改工作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形势下市场监管的深刻变革,适应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各责任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实施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依法开展随机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31号)的各项要求,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做好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知晓度,主动向社会展示农业农村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加快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各责任处室要将各自负责的随机抽查事项“一单两库”建立及更新情况、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查结果通报等工作信息及时在甘肃农业信息网相关栏目(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工作)进行公布,并于7月10日前、12月底前分别将随机抽查工作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报送至厅农业综合执法局。省厅将对厅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整体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去年以来,各相关处室、单位“双随机”工作联络员有变化的,现任联络员可申请加入“省厅‘双随机’工作QQ群”(QQ群号:324034220),以方便工作联系。
 
    联 系 人:王汭娟
 
    联系电话:8179007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03)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0)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