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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保障粮食供应和稳定粮食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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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3 06:50:07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保障粮食供应和稳定粮食价格的通知
发布单位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4-03 生效日期 2020-04-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连锁商超、粮食生产加工和批零相关企业:

  因疫情影响,部分国家粮食出口政策发生变化,引起我国部分地区粮食市场出现集中购买现象。为稳定我市居民消费信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国口粮年均消费量为2亿多吨,2019年全国粮食创历史最高水平总产量达6.64亿吨,小麦、玉米、大米三大主粮库存结余2.8亿多吨。疫情期间,国家持续出台扶持农业生产政策措施,2020年粮食生产形势总体向好,全年粮食丰收是大概率事件。全国粮食库存充裕,储备充足,价格长期稳定,国际市场对我国粮食供应影响很小。

  二、我市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复工,产能充沛,粮食储备充足,批发、零售市场大米、面粉、食用油货源充足,价格稳定,政府储备粮能满足市民180天的需求,消费者不必要担心粮食供应短缺及价格大幅上涨,无须集中批量购买,囤积粮食。

  三、请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保障粮食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落实各大粮食生产加工和批零企业协调工作机制,帮助粮食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问题,加强组织各大型零售企业、连锁超市、农批市场、社区门店等做好粮食供应保障,稳定居民消费情绪,减少囤积购买情况。

  四、请各大型零售企业、连锁商超加大力度组织大米、面粉、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采购和库存储备,保障质量安全,加大货架摆放阵容和补货频次,保持货架充足、摆放有序、价格稳定,在粮食供应区显著张贴大米、面粉、食用油等货源充足的温馨提示,让市民亲眼可见,放心购买。

  五、请各粮食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农批市场加强产销对接,畅通调运渠道,加大物流配送,确保大米、面粉、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和价格稳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4月3日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价格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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