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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19〕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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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2 08:36:51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1105
核心提示:按照《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渝府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细化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管理措施,请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农发〔2019〕155号
发布日期 2019-12-09 生效日期 2019-12-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附件1-34)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按照《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渝府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细化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管理措施,请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附件1-34)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地区: 重庆 
 标签: 证照分离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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