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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安办〔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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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03 03:05:54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110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9〕2号)的要求,定于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启动2019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食药安办〔2019〕7号
发布日期 2019-06-25 生效日期 2019-06-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办),市精神文明办,市委网信办,上海银保监局,团市委,市科协,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9〕2号)的要求,定于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启动2019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活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9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为引领,以《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为法治保障,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方面,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以改革创新深化市场监管,以良法善治维护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共享食品安全成果,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我市《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集中展示庆祝上海解放70周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亮点,展示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围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实施两周年,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特别是与老年人、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市民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
 
    (五)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引导食品行业、企业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树立尊法重信正面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2019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主题日活动具体方案,并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级层面。各区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协调同级有关部门,加强上下联动,根据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制定区级层面的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治、诚信和科普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组织、大中型食品企业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学校层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团组织,积极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实施,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食品安全共治意识与科学观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部门)、区食药安委(办)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成员单位(部门)、区食药安委(办)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重点,既要展现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也要与庆祝建国70周年相结合,与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相结合,与上海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相结合,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相结合。要善用科技手段,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丰富宣传形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肃工作作风。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宣传周各项活动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勤俭节约、轻车简从办活动,又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效果。
 
    (四)及时总结成效。各成员单位(部门)、区食药安委(办)要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按照宣传重点,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及时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由市食药安办汇总各成员单位(部门)、区食药安委(办)宣传周活动安排,并向社会公布。请各成员单位(部门)、区食药安委(办)将宣传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总结于2019年7月5日(星期五)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食药安办。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陈艳、王玮娟,电话:64220000转2791或2790分机,邮箱:shiyaoanban@163.com。)
 
    
 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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